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管理员 时间:2016-05-30在劳动纠纷案件(工伤案件)中,作为弱势的劳动者一方,确认劳动关系是比较困难的一点。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,这一步走对了,下面就水到渠成了。
王女士是南通市港闸区某乐园的一名员工。2013年10月,在上班途中,王女士遇到交通事故,导致手部骨折。在与公司交涉多次未果后,王女士没有办法,只能提起劳动仲裁。
这是典型的工伤案件,与大多数弱势的劳动者一样,王女士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,那就不能直接进行工伤鉴定,而是必须要先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那么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?
在本律师的帮助下,王女士提交了以下证据:1、工作证,2、公司贴在墙上的员工名单的照片,3、两个证人的证言。用这3组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细细看来,这些证据都是有缺陷的:1、工作证上没有王女士本人的姓名照片,2、员工名单的照片也没法证实就是公司的,3、两个证人是王女士的亲戚朋友。
虽然证据有部分缺陷,但是,最终仲裁庭仔细审查案情,认真查看证据之后,裁定劳动关系成立!
因此,我们劳动者要相信法律,法律是站在劳动者一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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